商業行為既為買賣行為.並從其中賺取價差.當進貨成本已付款.而銷貨收入尚未取得時.又須支付另一比進貨支出時.即會產生資金週轉的需求.
舉個例子來說
現有資金成本100元.貨品成本每個10元.1月1日購入.並以取得訂單.預計1月15交貨.每個售價20元.即可獲得200元之銷貨收入.但於1月10日時.另取得訂單於1月20交貨20個.此時.原100元已於1月1日購貨時支出.但於1月10日時尚未取得200元之收入.卻須支付1月10日的訂單之進貨支出.此時即產生資金週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