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放下市場建設這樣的大事不說,僅從企業的微觀個體角度來看,進入創業板的意義也不首先在於融得資金。要融資,我們有很多方式,比如銀行貸款、債券發行等,過程可能要比擠進創業板容易得多。但一定有人會笑我:負債融資除了要還本金外,還得償還利息,用股權融資什麼都不用還,何樂而不為?我相信持有這樣觀點的人絕不在少數,但把股權融資視為企業融資最優方式的理解的確是錯了。
在發達國家,企業上市實際上是件“挺危險”的事,因為從上市那一刻起,企業便是投資者共同的企業了,必須接受一部分所有者轉換立場的可能性,也就是出售手中的股權,而一旦出售股權達到一定數量,企業所有權結構就有可能大變,直至企業被他人控制。如果出現這種易主的局面,上市得到的那點錢如何能抵補失去企業的損失呢?這種允許企業通過股權交易控制其他企業的市場制度叫“惡意搶購”,名稱雖難聽了些,但對於市場的完善和企業發展史有無可替代的作用。
我國至今還沒有這樣的市場制度安排,也不強制上市公司分紅,上市企業易主風險幾乎不存在,所以,很多企業認為只要上了市,弄到錢,就可萬事大吉,其實這仍是錯誤的認識。當前沒有惡意搶購制度,不等於今後永遠沒有,一旦實施這種制度,那些雖然上市但價值已嚴重貶值的企業該如何生存呢?我們甚至可以說,與當初圈到的那點錢相比,喪失企業控制權太得不償失了。就算我們把惡意搶購制度也放在一邊,上市後的權益價值下降不也是所有者的損失了嗎?
在現代金融理論看來,企業的經營目標就是追求市值最大化,無論什麼樣的行為,只要不合於這個目標就都是非理性的,這與眼下的利益有多大沒有關係。因此,能力低下、沒有把握的企業不應該盲目追求上市,因為這可能大大弱化企業的價值,從而面臨被收購的風險;而有能力、有把握的企業則一定要追求上市,因為市場不僅會對企業的固有資產給予合理的定價,更重要的是它還能把企業原先不能被交易的價值市場化,轉化成可交易的資產,從而增加企業所有者的資產價值,這才是企業追求上市的根本動因所在。
同樣出自現代金融理論,資本市場建設的目的,不應該僅僅是為企業提供融資管道那樣狹隘。我在講授“金融市場”這門課時,總會遇到這樣的尷尬:每每當我告訴學生們股票市場的首要職能不是為上市公司提供融資時,學生們總會捧著各種版本的國內教科書向我質疑,看來要改變某種傳統的錯誤認識有多難。在我看來,資本市場的首要職能應該是通過資產交易來傳播、處理、分化各種資訊,使得各個層面的參與者(包括宏觀的決策者、微觀的企業經營者和投資者)瞭解市場變化,表達個人意見,最根本的目的是提供經濟體的效率(包括資源配置效率和產出效率)。這豈不比狹隘的融資重要得多?